縣府辦 > | 法規文件 > | 政策解讀 > | 文字解讀 > |
一、修訂背景
我縣砂石管理經過2014年整治,雖然現狀上有很大的改觀,但離我縣成為國家級特別生態功能區,對上級新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目前大多數砂石加工點各類手續不齊全,加工設備相對簡陋,粉塵、廢水得不到有效控制,清潔生產有待提升。同時中央環保督察后砂石價格一路走高,經營砂石利潤豐厚,進一步導致盜運、超采砂石現象越來越嚴重,原《淳安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縣砂石資源管理的實施意見》已不適應目前我縣砂石管理需求,為了更好地規范我縣砂石資源管理,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促進砂石加工行業健康發展,同時也更好地理順各部門管理職能,重新起草淳安縣砂石資源管理實施意見迫在眉睫。
二、修訂依據
國家級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自然資規〔2019〕7號)。
省級文件:《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意見(試行)的通知》(浙自然資規〔2020〕6號)、《省發展改革委等15單位關于促進我省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20〕376號)。
縣級文件:《淳安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縣砂石資源管理的實施意見》(淳政發〔2014〕3號)。
三、主要內容
本實施意見所管理的砂石為縣域內各類工程開挖產生的可綜合利用的砂石及其加工產品。按照“依法整治、全面規范”的整體思路,對全縣砂石資源實行“縣級統籌、屬地負責、部門監管、國企參與”的原則開展管理。整個實施意見由管理目標、管理范圍、管理內容、管理職責、管理要求五部分組成。
1.管理目標:按照“依法整治、全面規范”的整體思路,通過集中整治砂石資源生產和經營,解決制砂企業布局不合理、審批手續不齊全、環境負面影響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健全我縣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長效機制,加快構建形成供需平衡、價格合理、綠色環保、優質高效的砂石資源管理體系。
2.管理范圍:實施意見所稱砂石是指河砂、卵石、山砂、山石、項目建設中產生的渣石料及其加工產品。明確具體包括以下6類:①縣域范圍內建筑類、市政類工程所產生可綜合利用的渣石料;②縣域范圍內道路(含高速、鐵路)工程所產生可綜合利用的渣石料;③縣域范圍內河道清淤、山塘水庫清庫工程所產生可綜合利用的渣石料;④縣域范圍內地質災害治理、邊坡治理、造田造地等各類工程所產生可綜合利用的渣石料;⑤各類工程項目自用后剩余的渣石料、砂石加工產品;⑥其他應納入管理范圍的渣石料。
3.管理內容:全縣砂石資源按照依法整治、優化布局、規范管理的總體思路開展。
一是開展全縣砂石加工點整治工作。具體整治舉措:①根據淳安縣產業布局、環境要求,并結合交通條件、輻射半徑、砂石資源等情況,對全縣砂石加工點進行選址規劃;②對各項審批手續齊全、環保達標并且符合清潔生產等各類規定的砂石加工點,在原許可期限內允許繼續經營;③對審批手續不齊全的已有砂石加工點應限期補全手續,無法按期補全手續的,由縣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剩余砂石量確定處置期限,處置完成后退出。手續補辦期間和處置期間內不得參加砂石拍賣,不得購進砂石原料。
二是砂石資源管理具體要求:①砂石由縣財政局(縣國資辦)負責管理處置。非經允許,任何組織個人不得私自占有、轉移、隱匿、出售等處置;②各類工程建設主體要對本單位實施的項目負責落實好砂石資源管理的主體責任,在簽訂相關工程合同時要明確開挖產生的砂石屬于國有資產,除本項目自用外不得私自處置。砂石運輸超出工程自用合理范圍的即不屬于自用砂石。除項目自用外,多余砂石嚴禁違規處置、加工、銷售;③有針對性制定砂石應急保供預案,統一管理的砂石確保重點項目等建設工程不受影響;④縣財政局(縣國資辦)可通過委托的方式對本縣域產生的砂石進行處置。如自用有剩余的砂石原料可按縣域內加工使用和縣域外加工使用兩種類型進行公開拍賣處置。面向縣域內拍賣處置的,報名參拍的單位為淳安縣砂石資源參拍主體目錄清單內單位;面向縣域外拍賣的砂石原料,參拍主體必須將拍得的砂石運出本縣域并且在參拍時出具承諾書,承諾內容主要包括不在縣域內違規加工、銷售,不違法違規占地堆放,限期內完成外運等。砂石處置銷售收益納入縣財政統一管理,具體辦法由縣財政局另行制定;⑤砂石可利用情況由縣砂石資源管理辦公室組織認定。對認定為不可綜合利用的砂石,由建設主體督促施工單位運至指定棄渣點,不得擅自供給任何單位、個人進行加工、銷售、利用,相關部門和屬地鄉鎮加強監管。
4、管理職責:我縣砂石資源管理實行“縣級統籌、屬地負責、部門監管、國企參與”的原則??h政府成立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縣砂石資源管理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為本行政區域內砂石資源日常管理工作的責任單位;各相關職能部門按職責協同做好砂石資源長效管理工作。
5、管理要求:砂石資源管理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強化執法監管,提高執法效率,推動工作平穩順利開展,確保砂石資源有效管理。同時各鄉鎮部門要關注輿情,加強宣傳,為砂石資源管理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解讀機關:淳安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解讀人:王偉東(黨委書記、局長,縣自然資源總督察)
聯系電話:0571-64813052
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002512026/2021-21090
發布機構
縣府辦
備注/文號
發布日期
2021-11-09
登記號
有效性
關于《砂石資源管理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 2021-11-09
瀏覽次數:
一、修訂背景
我縣砂石管理經過2014年整治,雖然現狀上有很大的改觀,但離我縣成為國家級特別生態功能區,對上級新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目前大多數砂石加工點各類手續不齊全,加工設備相對簡陋,粉塵、廢水得不到有效控制,清潔生產有待提升。同時中央環保督察后砂石價格一路走高,經營砂石利潤豐厚,進一步導致盜運、超采砂石現象越來越嚴重,原《淳安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縣砂石資源管理的實施意見》已不適應目前我縣砂石管理需求,為了更好地規范我縣砂石資源管理,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促進砂石加工行業健康發展,同時也更好地理順各部門管理職能,重新起草淳安縣砂石資源管理實施意見迫在眉睫。
二、修訂依據
國家級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自然資規〔2019〕7號)。
省級文件:《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意見(試行)的通知》(浙自然資規〔2020〕6號)、《省發展改革委等15單位關于促進我省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20〕376號)。
縣級文件:《淳安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縣砂石資源管理的實施意見》(淳政發〔2014〕3號)。
三、主要內容
本實施意見所管理的砂石為縣域內各類工程開挖產生的可綜合利用的砂石及其加工產品。按照“依法整治、全面規范”的整體思路,對全縣砂石資源實行“縣級統籌、屬地負責、部門監管、國企參與”的原則開展管理。整個實施意見由管理目標、管理范圍、管理內容、管理職責、管理要求五部分組成。
1.管理目標:按照“依法整治、全面規范”的整體思路,通過集中整治砂石資源生產和經營,解決制砂企業布局不合理、審批手續不齊全、環境負面影響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健全我縣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長效機制,加快構建形成供需平衡、價格合理、綠色環保、優質高效的砂石資源管理體系。
2.管理范圍:實施意見所稱砂石是指河砂、卵石、山砂、山石、項目建設中產生的渣石料及其加工產品。明確具體包括以下6類:①縣域范圍內建筑類、市政類工程所產生可綜合利用的渣石料;②縣域范圍內道路(含高速、鐵路)工程所產生可綜合利用的渣石料;③縣域范圍內河道清淤、山塘水庫清庫工程所產生可綜合利用的渣石料;④縣域范圍內地質災害治理、邊坡治理、造田造地等各類工程所產生可綜合利用的渣石料;⑤各類工程項目自用后剩余的渣石料、砂石加工產品;⑥其他應納入管理范圍的渣石料。
3.管理內容:全縣砂石資源按照依法整治、優化布局、規范管理的總體思路開展。
一是開展全縣砂石加工點整治工作。具體整治舉措:①根據淳安縣產業布局、環境要求,并結合交通條件、輻射半徑、砂石資源等情況,對全縣砂石加工點進行選址規劃;②對各項審批手續齊全、環保達標并且符合清潔生產等各類規定的砂石加工點,在原許可期限內允許繼續經營;③對審批手續不齊全的已有砂石加工點應限期補全手續,無法按期補全手續的,由縣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剩余砂石量確定處置期限,處置完成后退出。手續補辦期間和處置期間內不得參加砂石拍賣,不得購進砂石原料。
二是砂石資源管理具體要求:①砂石由縣財政局(縣國資辦)負責管理處置。非經允許,任何組織個人不得私自占有、轉移、隱匿、出售等處置;②各類工程建設主體要對本單位實施的項目負責落實好砂石資源管理的主體責任,在簽訂相關工程合同時要明確開挖產生的砂石屬于國有資產,除本項目自用外不得私自處置。砂石運輸超出工程自用合理范圍的即不屬于自用砂石。除項目自用外,多余砂石嚴禁違規處置、加工、銷售;③有針對性制定砂石應急保供預案,統一管理的砂石確保重點項目等建設工程不受影響;④縣財政局(縣國資辦)可通過委托的方式對本縣域產生的砂石進行處置。如自用有剩余的砂石原料可按縣域內加工使用和縣域外加工使用兩種類型進行公開拍賣處置。面向縣域內拍賣處置的,報名參拍的單位為淳安縣砂石資源參拍主體目錄清單內單位;面向縣域外拍賣的砂石原料,參拍主體必須將拍得的砂石運出本縣域并且在參拍時出具承諾書,承諾內容主要包括不在縣域內違規加工、銷售,不違法違規占地堆放,限期內完成外運等。砂石處置銷售收益納入縣財政統一管理,具體辦法由縣財政局另行制定;⑤砂石可利用情況由縣砂石資源管理辦公室組織認定。對認定為不可綜合利用的砂石,由建設主體督促施工單位運至指定棄渣點,不得擅自供給任何單位、個人進行加工、銷售、利用,相關部門和屬地鄉鎮加強監管。
4、管理職責:我縣砂石資源管理實行“縣級統籌、屬地負責、部門監管、國企參與”的原則??h政府成立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縣砂石資源管理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為本行政區域內砂石資源日常管理工作的責任單位;各相關職能部門按職責協同做好砂石資源長效管理工作。
5、管理要求:砂石資源管理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強化執法監管,提高執法效率,推動工作平穩順利開展,確保砂石資源有效管理。同時各鄉鎮部門要關注輿情,加強宣傳,為砂石資源管理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解讀機關:淳安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解讀人:王偉東(黨委書記、局長,縣自然資源總督察)
聯系電話:0571-6481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