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完善農村用地政策的建議
案由:近幾年來,縣委縣政府加大了投入,通過清潔鄉村、五水共治、垃圾分類等措施,農村臟、亂、差現象明顯改善。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美好生活環境的向往日益迫切。我縣農村離“美麗鄉村”還有較大的距離,還存在諸多短板:
新增農戶建房無地建房,農房審批的分戶政策過時,新農村建設配套的公共道路無法拓寬、停車場等無法建設。浪川鄉基本農田、禁建區的劃分上很不合理,村莊周邊基本劃分為基本農田、禁建區,甚至一些山坡上也是基本農田,裕豐村浪川口自然村竟然全部被劃為農田。農民最基本的建房用地需求都無法滿足?;巨r田、禁建區的不合理劃分成為美麗鄉村建設、鄉村振興的瓶頸。因此,由縣政府牽頭,調整和完善土地政策,調整基本農田、禁建區對解決農民建房用地基本需求,助力美麗鄉村建設,助力鄉村振興極為必要,極為迫切。
建議:
一是調整農房審批的分戶政策?,F行的農房審批女兒不能分戶的政策已經與法律規定“男女平等”相違背,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兒女房屋共有戶不能分戶建房等。建議由縣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制定完善農房審批中的分戶政策。
二是規范農民附屬設施的標準。由于農村不同于城鎮,農作物、農具需要存儲,養蠶等需要生產用房,電瓶車需要停放。但目前對農民附屬設施如庭院面積、圍墻高度缺乏全縣統一的規范。建議完善對庭院、圍墻、家庭臨時用房統一規范性文件。
三是調整基本農田禁建區規劃。目前,村莊周邊基本農田、禁建區的劃分,嚴重影響美麗鄉村建設,也導致無房戶無地建房而亂搭亂建。建議對村莊周邊、村莊道路周邊基本農田、禁建區進行調整,同時完善農村閑置宅基地回收的規范文件。
鮑冬春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關于完善農村用地政策的建議》已交我局辦理,經商縣規劃資源局,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農房審批分戶政策
關于“戶”與“分戶”。當前,戶口登記的戶與宅基地管理的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也有不同的分戶標準。公安部門認為戶口登記的戶是指共同居住于同一處的住戶單元,屬管理單元。新修訂的《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條明確,“因分家、婚姻關系變化等原因,戶內房屋權利人可以憑分家析產協議或人民法院裁決書等涉及房屋處分內容的材料,以及房屋權屬登記證明、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分戶登記”。而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戶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組成的家庭單元,屬經濟單元。淳政辦發〔2014〕161號文件按我縣宅基地審批歷史沿革政策明確了不能分戶的四項原則:60周歲以上與親屬分戶建房的;父母沒有約同本村子女或者約同非農子女分戶建房的;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子女與父母上下代分戶建房的;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分戶或者離婚后5年內沒有再婚單獨申請建房的。其中“同村子女”和“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子女”表述遵守“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規。但在實際操作中,一些行政村片面理解或曲解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相關法律規定,群眾意見較大。我局為推進農村宅基地改革,現正擬制《淳安縣農村宅基地資格權確認暫行辦法》將從農戶的宅基地資格權認定,進一步理清相關分戶原則,保障婦女合法權益。
二、關于附屬用房、庭院用地政策
農村宅基地的安排與使用一直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遵循"規劃先行、一戶一宅、標準控制、依法審批"的原則,嚴守耕地紅線,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宅基地按戶申請取得、按人計算面積?!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叭司恋厣?、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墩憬嵤?lt;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積標準(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的,最高不得超過一百二十五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得超過一百四十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一百六十平方米。我縣淳政辦發〔2014〕161號文件《關于進一步簡化農村建房審批程序及強化批后監管工作的通知》也明確“農村村民建房用地面積應兼顧主房、附房、陽臺等用地?!?我縣農戶建房有個不是很好的習慣,批多少平方米的宅基地就建多少大的房屋,沒有綜合考慮房屋使用率,附屬用房、庭院用地、道路用地等。
為規范我縣設施農業用地管理,促進設施農業健康發展,根據浙江省自然資源廳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規范設施農業用地管理促進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浙自然資規〔2020〕10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從今年3月18日起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權下放到各鄉鎮人民政府,進一步增強鄉鎮自主權。各鄉鎮將嚴格按照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有關政策依規審批備案,從用地范圍界定、規劃選址踏勘、建設方案審查、復墾方案論證等方面嚴格把關,并嚴格控制使用(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規范設施農業用房建設,防止“大棚房”問題反彈。
三、關于基本農田禁建區規劃
我縣上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為2006-2020年,因為規劃調整存在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等約束性指標,導致部分鄉鎮村莊存在被大范圍劃入禁建區的問題,對百姓正常生產生活和建房需求造成影響。2020年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期末,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縣規劃資源局正在組織編制淳安縣國土空間規劃。該規劃將整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并充分融合風景名勝區規劃、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森林公園規劃等相關規劃,解決原因規劃“打架”問題,切實提高空間管控能力。其中,議案提到的基本農田、禁建區,也將作為重點在本輪規劃編制中進行優化調整。目前,本輪縣級國土空間規劃正在編制中,預計將于今年完成報批。下一步將充分結合土地現狀,將基本農田劃定進行完善,對已有村莊調出禁建區,切實保障農村建房的空間需求,促進我縣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城鎮化進程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農村宅基地低效率利用問題突出,如何深化改革、提高農村宅基地利用效率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中辦、國辦于2015年聯合印發了《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啟動了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原國土資源部在全國選取了15個縣(市、區)進行改革試點,2017年將試點增加到33個。試點地區按照“依法公平取得、節約集約使用、自愿有償退出”的目標要求,圍繞保障農戶住有所居、建立宅基地有償使用和退出機制等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明顯成效。2018年中央1號文件《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第一次正式提出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 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農戶宅基地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經過5年的試點,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取得了積極進展,但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依然存在,需要繼續深化改革。2020年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批復了全國104個縣(市、區)和3個設區市為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今年4月我省紹興市、象山縣、龍港市、德清縣、義烏市、江山市被批準為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市、縣。試點地區將在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和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基礎上,探索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的制度安排和具體路徑。在防范風險、權屬清晰和保證農民有穩定住所前提下,為建立依法取得、節約利用、權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有序、管理規范的農村宅基地制度提供實踐經驗。
我們將密切關注試點縣市的改革動態,認真調研,積極探索適合我縣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今年縣委縣政府已將農村宅基地改革列入實施新時代鄉村集成改革試點項目,探索農村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改革,擬制《淳安縣農村宅基地資格權認定暫行辦法》。從宅基地資格權確認入手,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探索農村土地民主管理,充分發揮村級集體組織和農民群眾在農村土地管理中的自主、自治、自律作用,積極推進農村產權改革,助力淳安特別生態功能區建設。為鄉村振興,共同富裕,提供政策支撐。
再次感謝您對我農村宅基地工作的關心,我們將盡心盡職做好本職工作,做好政策調研,積極給縣委縣政府當好參謀,和鄉鎮政府一起切實抓好政策落實。
承辦領導:方志道, 聯系電話:64838078
承辦人員:方學鵬, 聯系電話:64825676
淳安縣農業農村局
2021年6月16日
抄送:縣府辦,縣人大代表工委。
淳安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 2021年6月16日印發